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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南·新擎|A股ESG“首考”元年:全国及福建的实践观察

06/17

2026

摘要

2026年作为A股ESG强制披露首年,披露率达48.95%,制度建设迈出关键一步,标志着中国ESG进入规范发展新阶段。本文借鉴组织变革的渐进发展规律,提出“合规披露—管理提升—价值创造”三阶段框架,并聚焦福建省这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实践样本。 研究发现,当前中国正处于第一阶段的制度完善期,“十五五”时期将向第二阶段迈进,ESG将从“是否披露”转向“披露质量”,逐步融入企业管理与资本定价体系。福建省在绿色金融创新、多方合作机制等领域形成区域特色,厦门“十五五”规划明确“深入开展ESG实践”,叠加减污降碳标杆项目、零碳工厂培育及最高200万元ESG国际标准制定奖励等政策组合,展现出积极的探索态势。展望未来,福建有望成为ESG中国化进程的区域样本。


关键词:ESG;可持续发展;绿色金融;福建政策;生态文明;两岸合作


一、引言:ESG信息披露步入规范发展新阶段

2026年4月30日,A股ESG规范披露顺利完成首个报告期信息披露。据统计,2025年度共有2698家A股上市公司披露ESG报告,整体披露率达48.95%,较上年的45.72%稳步提升。但不同行业披露水平存在差异,八大重点控排行业中部分行业的碳排放数据仍有提升空间,表明ESG信息披露从“制度覆盖”向“实质影响”的深化仍是一个持续推进的过程。


与此同时,国际规则体系也在加速完善。一方面,ISSB发布的IFRS S1和IFRS S2已获全球数十个司法管辖区采纳,与欧盟ESRS、GRI标准形成互操作框架;另一方面,2026年4月ISO发布新版ISO 14001:2026,要求组织将环境管理延伸至供应链、纳入气候变化与生物多样性议题,并动态响应法规变化。这些变化使供应链环境责任从“可选项”变为“必选项”,与国内供应链ESG指引形成内外呼应,共同推动企业从“合规管理”迈向“系统治理”。


回看中国,ESG正经历从“理念引入”到“本土实践”的转变。组织变革研究表明,新管理理念的落地遵循从“外部合规”到“内部整合”再到“战略嵌入”的渐进规律。借鉴这一规律,本文在系统梳理中国ESG制度演进的基础上,聚焦福建省这一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实践样本,分析其发展特点,并提出前瞻性研判与建议。


二、制度演进:从自愿披露到规范发展的三阶段


中国ESG发展可划分为三个阶段,逐步推进。

(一)从自愿到规范:分为三个阶段

第一阶段为萌芽期(约2006-2015年),以社会责任报告自愿发布为主,参与者主要为大型国有企业,披露标准不统一。第二阶段为政策培育期(2016-2023年),2016年七部委印发《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》,2018年证监会修订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》首次明确环境信息披露要求,2020年“双碳”目标提出后科创板、创业板相继推出披露指引。第三阶段为规范发展期(2024年至今),2024年三大交易所发布《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引》并配套编制指南,形成“指引+指南”框架;2026年3月,财政部发布《可持续信息鉴证业务准则》,国资委印发《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供应链建设指引》,将ESG要求从上市公司延伸至供应链体系,标志着中国ESG进入制度规范与系统推进的新阶段。


(二)2026年“首考”:信息披露的阶段性成果

从披露情况来看,企业普遍遵循“重要性”原则,不同行业表现各有特点。银行业六家国有大行2025年绿色贷款余额合计超25万亿元,体现了金融支持绿色转型的积极作为。在碳排放披露方面,八大重点控排行业的披露工作正在推进中,未来仍有提升空间。


(三)从合规到价值:三阶段发展框架

基于组织变革的渐进发展规律,结合中国ESG监管驱动特征,本文提出ESG价值转化的三阶段框架。第一阶段“合规披露”(当前阶段):以满足监管要求为核心驱动力,企业通过建立数据采集体系、完成定期披露并逐步引入第三方审验,确保信息真实完整,为后续深化奠定基础。A股多数规范披露企业正处此阶段。第二阶段“管理提升”(未来3-5年主攻方向):ESG信息开始嵌入企业内部管理决策与业务流程,核心标志包括董事会将ESG纳入议事范围、金融机构将ESG表现作为授信参考因素、供应链管理引入ESG准入门槛,实现从“被动披露”向“主动管理”的转变。第三阶段“价值创造”(中长期愿景):ESG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有机组成部分,关键标志为ESG绩效与经营层考核挂钩、绿色产品收入占比成为重要经营指标、企业通过以竹代塑及碳汇交易等实践开拓新市场,标志着ESG从“成本项”走向“价值项”的质变。


总体而言,当前我国刚完成第一阶段的制度框架搭建,“十五五”时期(2026-2030年)的重点工作是向第二阶段迈进,推动ESG信息真正融入企业管理和资本定价过程。在这一进程中,福建凭借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先行优势,正展现出独特的探索价值。


三、福建实践: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先行探索


福建省作为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,在ESG领域的探索具有积极意义。


(一)政策体系:省级部署到市级落实协同推进

2025年9月,福建省委、省政府印发《关于加快福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行动方案》,系统部署了七个方面20项重点任务。该方案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30%以上等发展目标,明确支持三明、南平开展国家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,支持平潭建设零碳国际旅游岛。方案将绿色发展理念嵌入产业、能源、交通等政策领域,要求重点行业新建和改扩建项目达到能效标杆水平和环保绩效A级,在交通领域持续深化“电动福建”建设。


厦门市的推进力度尤为突出。2026年3月发布的“十五五”规划纲要在全省率先明确“深入开展环境、社会和治理(ESG)实践”,将ESG工作纳入城市发展战略。2026年1月出台新版《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标杆项目管理办法》,对入选项目给予资金补助并优先纳入绿色融资企业库,同时明确支持“零碳工厂”培育。2026年4月发布《厦门市促进ESG发展若干措施(征求意见稿)》,推出12条具体措施,包括对优秀ESG报告给予奖励、对主导制定ESG国际标准提供最高200万元资金支持、将ESG表现与财政资金申报挂钩等,形成了“规划引领—项目带动—政策激励”的工作体系。


(二)金融创新:绿色信贷与碳足迹挂钩的积极探索

绿色金融是福建ESG实践中的活跃领域。在产品创新方面,“碳足迹挂钩”贷款模式逐步成熟。2026年3月,南平落地全省首批“碳足迹认证+以竹代塑”生物多样性贷款,4家竹木企业获贷合计6900万元。该模式依托国家碳计量中心(福建)的技术支撑,将碳足迹认证数据纳入授信评估,初步形成了“碳核算—碳认证—碳挂钩金融”的工作链条。


在投资机制方面,保险资金以创新投资期限设计参与福州绿色基建债权投资计划,匹配大型绿色基建项目的长周期资金需求。保险资金“规模大、期限长、来源稳”的特性与绿色基建的融资需求形成良好契合,为拓宽绿色项目融资渠道提供了有益探索。


在服务模式方面,金融机构从单一信贷支持转向综合服务方案。以中国建设银行福建省分行为例,其为宁德核电温排区海上光伏项目提供了“项目前期贷+基本建设贷款+碳减排支持工具”的多元融资组合,为特色农业产业量身定制了涵盖信贷、结算、国际业务等的一揽子方案。


(三)开放合作:多方合作与两岸交流平台建设

在平台建设方面,厦门自贸片区正加速建设“厦门自贸全球可持续发展创新中心”。2026年3月26日,该创新中心正式启动,同步落地“联合国同一个地球网络可持续产业创新实验室”——这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落地中国的首个聚焦产品数字护照(DPP)、ESG、绿色贸易规则的实验室。创新中心以“政策撬动、市场运作、国际合作”三位一体为运行机制,汇聚第三方服务机构、国际认证机构、高校智库等资源,构建全链条ESG服务生态


2026年4月29日-30日,首届海峡科技向善ESG交流活动在厦门成功举办,逾150名企业代表参会,两岸学者到会分享经验。这一活动为两岸在ESG实践、碳足迹核算等领域提供了交流平台,东南认证作为技术支持单位深度参与并代表发言。福建还依托海峡城市环境论坛、两岸森林康养共建活动等平台,推动两岸在碳足迹核算、ESG标准互认、林业碳汇等领域的交流合作。


(四)产业实践:重点行业的转型探索

福建的ESG实践在重点产业中呈现出积极态势。以宁德时代为代表的新能源龙头企业,在实现核心运营碳中和目标的基础上,进一步设定了2035年全价值链碳中和目标,将减碳工作延伸至供应链环节。这一案例表明,领先企业的ESG工作正从自身运营向供应链延伸。


在传统产业领域,泉州(晋江)被纳入国家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,推动纺织品碳足迹的量化与披露。三明市在转型金融领域先行先试,为固废资源化利用项目提供贴息贷款。福建在“以竹代塑”领域形成了特色优势,依托丰富的竹资源,通过碳足迹认证和金融支持,推动竹制品替代塑料制品的产业化应用。


四、趋势研判与工作建议

(一)发展趋势

第一,信息披露范围稳步扩大。 监管部门已明确表示将在首批规范披露基础上,及时研究优化披露主体范围。预计未来3-5年内,披露要求将逐步向更多上市公司延伸,配套的鉴证要求也将从自愿走向规范。


第二,ESG与企业管理加速融合。随着相关政策的深入实施,ESG指标将逐步纳入企业战略决策、风险管理、绩效考核等环节。供应链管理中的ESG要求也将更加具体化、标准化。


第三,数字化技术赋能ESG实践。大数据、物联网等技术在碳排放监测、供应链追溯等领域的应用,有望提升数据采集和核验效率。福建在数字经济领域的布局将为ESG工作提供技术支撑。


第四,中国特色ESG评价体系逐步成型。国内ESG评价已覆盖大部分A股上市公司,注重将乡村振兴、共同富裕等中国发展议题纳入考量,与MSCI等国际评价体系形成差异互补。


(二)工作建议

建议一:区域先行(福建/厦门),福建作为全国首个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,已在ESG领域形成先行优势。下一步,建议深化生态产品价值核算与实现机制,推动“绿水青山”可量化、可交易、可融资,形成可推广的“福建经验”;发挥海峡可持续发展研讨会等平台作用,推动两岸在碳足迹核算、ESG评价、绿色金融等领域互鉴合作;依托自贸片区优势,建设区域性ESG能力平台,通过培训、工具模板供给、数据共享等方式,切实赋能中小企业。


建议二:制度完善(国家/行业),当前ESG披露已实现“从无到有”,下一步应着力推动“从有到信”,因此,可在以下方面发力:一是推动ESG鉴证由自愿向规范过渡,确立“不鉴证、不采信”的市场规则,提升信息公信力;二是为中小企业提供差异化指引和在线化披露工具,避免“披露鸿沟”拉大;三是在优化披露范围时,优先纳入碳排放大户与出口导向型行业,以有限资源撬动最大减碳效能。


建议三:企业行动(分层实施),建议根据自身发展阶段采用不同的策略和行动。起步阶段企业应尽快建立数据采集体系,识别实质性议题,确保披露真实完整,避免在供应链或融资中陷入被动。已有基础的企业需将ESG融入业务决策与绩效考核,主动对接绿色金融产品,让低碳表现转化为融资优势,并将管理延伸至供应链范围3排放。领先企业则应探索将ESG从“成本项”打造为“价值项”,通过绿色产品、碳标签、科学碳目标等构建差异化竞争力,并发挥链主作用,带动产业链协同转型。



五、结语

ESG在中国的发展,正经历从“理念引入”到“本土实践”的转变。以2026年规范披露“首考”为标志,中国ESG进入了以制度建设推动实践发展的新阶段。本文提出的“合规披露—管理提升—价值创造”三阶段发展框架表明,当前中国正处于第一阶段的制度完善期,“十五五”时期的重点工作是向第二阶段迈进。


在这一进程中,福建省凭借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先行优势,在绿色金融创新、碳普惠实践、生态价值转化等领域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区域模式。厦门以“十五五”规划明确ESG实践、减污降碳标杆项目、ESG专项激励等政策举措,展现了积极的发展态势。福建的实践表明,ESG的本土化需要与区域的资源禀赋、产业结构、发展实际相结合,才能从“写在报告里”走向“融入经营中”。展望未来,福建有望在ESG中国化进程中提供有价值的区域样本。


参考文献

政策文件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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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究报告及数据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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稿源:可持续发展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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